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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愛我的車,她擴大了我的活動範圍,讓我可以去很多地方。

心情煩時,坐在車上將音響的音量開到三分之一,可以享受時間停頓的快感。
(音量三分之一:可以達到音樂 " 蹦繃 " 的震撼;音量三分之二:耳朵會聾掉;音量全開:人會瘋掉...不信可以來電安排試車...)
+ + =



以前在把ㄇㄟ時,常會說:
有車,帥的程度,加百分之三十。我有30萬,寧願去買台破破中古車,也不要買全新重機,為什麼?遇到下雨天、寒流你就知道原因了。我寧願坐在破車裡頭聽廣播,也不要邊騎車邊唱歌給自己聽.........

還有,住在桃園,沒有車跟沒有腳是一樣的。
(我跟小莫結婚時,我只要求她一件事:去考汽車駕照...)


不然,最近還有一段很紅的影片,道盡一切:



為何談到車!!??






原因在於:

為了小馬可,我要準備購買安全座椅!!



小馬可坐在后座,應該是全世界最爽的小孩,不但有舒服的專用座位,還有電動按摩椅背..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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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羽林衛隊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